第四章 欲望和良心-《我当的哥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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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是生养自己的父母,一边是自己看重的男人;一边是唾手可得的金钱,一边是前途未卜的感情……

    第一次的,她有些迷茫了,动摇了。

    父亲的话充满了蛊惑。

    在法制不健全的古时候,只有通过道德来约束个人的行为。

    所以,才有了“一诺千金”。

    而现在,更多的则是看重“白纸黑字”的契约。便是所谓的“契约精神”。

    放之古代,你跟人家签合同,会被认为你在侮辱人。

    放之现代,你不跟人家签合同,会被认为你是傻逼。

    说不上这是进步还是倒退,毕竟这都是约束个人行为的一种方式方法。

    杨瑞并不知道菲菲的摇摆,即便他知道了,怕也不会责怪她什么。

    那是人之常情。

    估计杨瑞自己在突然面对那么多钱的时候,也很难保持淡定。

    一直在默默等待,默默付出的她迟迟看不到想要的回报。

    现在,有两百多万就静静的躺在她的账户里。只要她把手机号一换,再换个城市重新生活,她相信杨瑞根本找不到她。

    哪怕找到了她,杨瑞拿她也毫无办法。

    从卖地的手续,到补偿协议上的签字以及账户,都是她林菲的名字。就算拿去打官司,法院也不会支持杨瑞。

    嗯,或许他出资比例比较大,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按照现今的法律法规,这补偿款给的人,就是林菲。大不了,她仗义点,把之前杨瑞投的那部分钱给他?或者再大方点,给他双倍?

    现在的生活,在林菲没有真正见到这笔钱的时候,她已经很满意了,虽然辛苦些,可是那钱来的干净,根本不需要担心旁人的眼光和闲话。

    但是,在真正看到这笔钱的时候,那种心境上的变化却悄然而至。

    两百多万,能够让她少奋斗多少年?

    两百多万,能够让她重新开一家更大更好的店了。

    两百多万,能够让她瞬间改变一家人的生活条件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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