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万恶的地主阶级-《收个皇帝做小弟》


    第(2/3)页

    你糊涂,我尴尬,李礼苦笑,“话虽这样说,可是,可是……呃,主家也有主家的难处,这个,这个……”

    面对这位扮痴装傻的东主,真不知何以为词?

    但吴浩已经明白了:台面上,夏、秋二税虽该土地所有者缴纳,但强横的主家,也即所谓有“难处”的主家,往往逼迫佃户代缴,而吴大郎,以其之为人,不必说,一定跻身有“难处”的主家之列的。

    再加上前文提及的“上米”的花样——

    如此一层一层盘剥下来,一年辛苦,还能有多少落在佃户自己手里?

    三成都不到了罢?

    怎能不欠租?怎能不向地主借贷?怎能不背上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债?

    万恶的地主阶级!

    “佃户代缴二税——若佃户不干呢?”

    李礼干笑一声,“不好不干的,不然的话——”

    “夺佃?”

    “倒也不至于走到那一步,大郎给县里打个招呼,不就……嘿嘿,县尉就派弓手下来帮着催缴啦!”

    啊?

    弓手者,宋代地方部队之一,归县尉统管,实际地位、作用,与吏役无异;“弓手”,名目而已,并不一定擅射箭。

    夏、秋二税本不该佃户缴纳,官府却派吏役协助地主“催缴”?

    吴浩以为,纯粹贿赂起作用,“这,得花不少钱罢?划算吗?”

    “知县相公那里……嘿嘿,县里那里,不用特意使钱的;弓手们那里……”李礼说着,看向杨奎。

    杨奎赔笑,“请他们吃顿酒就好了,临走的时候,再塞点茶水费,花不了几个钱的。”

    嗯,看来,每次都是你这个狗腿子带着弓手们横冲直撞啊。

    李礼继续说道,“知县相公也是职责所在,但凡涉及夏、秋二税,都……上心的很。”

    吴浩明白了:

    征收夏、秋二税,是一个县政府的最重要的职能,是否按时如数完税,关乎知县相公之考评前途,至于是田主自己缴纳,还是佃户缴纳,根本不是知县相公所在意的,而若论催缴的难度,自然是大户难而小民易,加上同大户平时处的好,到时候了,可不就柿子找软的捏吗?

    真地主阶级代言人啊。

    不过,吴浩隐约记得,不是只有进了政事堂——宰相或副宰相才有资格被称为“相公”吗?咋的,一个知某某县,也一口一个“相公”?

    事实上,吴浩的记忆,只是宋朝早、中期的情形,到了南宋后期,名器泛滥,“相公”二字,早就不值钱了,是个官儿,就会被捧为“相公”。

    “咱们收租,”吴浩慢吞吞的,“用大斗吗?”

    李礼尴尬更甚,逼迫佃户代缴二税,虽然蛮横霸道,到底是半公开的,而用大斗收租,却是地道的作弊,主家再强横,也是不能公开的。

    他又看了王进功一眼,其人正微微垂着眼皮——王师傅也尴尬呀!

    但大郎目光炯炯,却无任何尴尬之意,端的是:

    只要俺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李礼硬着头皮,嗫嚅着说道,“这……大伙儿都这样做,咱们也不好免俗的……”

    “大多少?”

    李礼、韩高、杨奎,心中齐齐哀嚎:祖宗欸,你到底想干啥呀?

    “呃……咱们用的斗,是……一百十二合。”

    一合为十分之一升,即是说,佃户所得,又去十分之一有奇。

    “一斗多出来十二合?有整有零,啥意思?”

    李、韩、杨三个,恨不得拿脚趾在地上抠出个三室一厅!

    “嘿嘿,嘿嘿,”李礼干笑着,“这个,这个,太公、大郎,都是最体恤下人的,十二合,主家取十合,那个,那个,干仆取二合,这个,这个……”

    哦,你们也有好处。

    “一年之中,佃户还有什么使费在咱们身上吗?”

    “呃,这个,这个……差不多了,差不多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