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俺吃敬酒,不吃罚酒-《收个皇帝做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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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实际的支出,虽然多了些,但到底有限,不伤筋、不动骨,总比隐田被人挖了出来,好的太多罢?

    于是,虽然相互以目、交头接耳、瞻前顾后、犹犹豫豫,但最后,这碗“敬酒”,每一个“与宴”的人,都喝了。

    消息传出,除了黄达一家,平水乡几乎所有佃户——包括吴滨家的,都如吴浩家的佃户一般:

    “吴佛子长命百岁,公侯万代!”

    *

    夏税的事情既已眉目清爽,吴浩乃全力催谷吴团的训练。

    开始器械训练了。

    略出吴浩的意料,较之队列训练,器械训练要顺利的多。

    事实上,“团结”们对队列陌生,但对器械——刀枪棍棒弓箭,其实并不陌生。

    没人没见过刀枪棍棒弓箭,其中有些人,多少还有点底子。

    两宋后期,民间皆武风盛行,各色“武社”多如牛毛,较“圆社”(就是玩儿蹴鞠的)的遍地开花,不遑多让,可以说,社会上,“人民体育运动”蓬勃发展。

    其情形,仿佛清朝后期至民国初期雨后春笋般冒出无数的“武林门派”。

    但讽刺的是,这三个时代,也是著名的积贫积弱时期,平日花架子耍的漂亮,上了战场,就被人摁在地上,反复摩擦。

    这是个有意思的现象,可是专门展开探讨,在此暂时按下不表。

    前文说过,吴团的器械训练,两个原则:

    其一,全团一分为三,习长矛者专习长矛,不习朴刀、弓箭;习朴刀者专习朴刀,不习长矛、弓箭;习弓箭者,专习弓箭,不习长矛、朴刀,但另习短刀;全员皆习棍棒。

    现略作调整:习长矛、朴刀者,有余力,兼习弓箭。

    习弓箭者,不管你是否“有余力”,暂时还是专习弓箭,不及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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