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三章-《收个皇帝做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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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绛赔笑,“学生浅见,还是一视同仁的好些,毕竟,李兆的罪名,一时半会儿还定不下来——待定下来了,将其妻小再赶回和州去,也就是了;不然,似乎,略有示人以不广之嫌?”

    许国想了一想,觉得也有道理,“好罢!”

    提醒诸位读者老爷,这个宋绛,可是吴浩在制置司内的“自己人”啊。(详见第九十四章《做你特么的清秋大梦!》)

    迁和州将校妻小至楚州,就其本意,算是“善政”,然这个消息一出了制置司衙,却立即走了样。

    欸,跟你说,这其实是许制帅按捺不住自己的“特殊爱好”,打算在一班和州将校妻女里头“选妃”呢!

    一班和州将校,不由大起惶恐!

    这个说法,匪夷所思,但仔细想去,并不是没有道理。

    家属是否随军,宋代的军队,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规定,但一千和州兵移屯楚州,事先说的很清楚,并非“永驻”,虽然暂无明确期限,但大致上属于“番代”的性质,照理是没有家属随军的必要的;之前,因为李兆的事情,将校们还集体同制置使吵过一架,此时猛的来这一出,几个意思?

    尤其是李兆——还在牢里头呀!此时取其妻小过楚州,又是啥意思?

    好像很巧:一班和州将校妻女中,就数李兆的浑家生的最俊。

    罗络第一个跳了起来:“我明白了!怪不得姓许的一定要给李兆定罪呢!如是,李兆的浑家就成了‘罪属’,还不由得他予取予求、尽情享用?”

    一班和州将校,瞠目结舌。

    半响,张德宏一咬牙,“干他娘了!老罗,你这就去联络神武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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