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酒精能让人忘了烦恼的事情,但不会解决事情。-《我虽然姓孙,但我从来不是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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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两人酒足饭饱后,强子当着猴子的面盗窃了一辆电动车,当时猴子就吓的不行。

    由于也是晚上的猴子就帮着强子看看有没有人发现,两天后强子给了猴子3百块钱当房租。

    猴子后来再也没有参与过这种事情,他一直知道强子的钱来路不明,但始终有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观念。

    这次进公安局是因为强子被抓了以后,经审讯供出自己跟着猴子住在一起,并且自己用赃款缴纳房租,因此猴子被定义为共犯。

    猴子脑子一片空白,他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进了新公司工资待遇都比以前好的太多了,就在一切都有奔头的时候出了这样的事,猴子想想就委屈的流眼泪了。

    在拘留室的时候,有人给猴子办了取保候审,孙阳程小雨接他出去的时候,猴子再也压抑不住情绪抱着孙阳痛哭起来。

    路边的小饭店,三人相对而坐彼此无言。

    猴子:“谢谢。”

    孙阳:“你有病吧。”

    猴子不争气的眼泪又要夺眶而出。

    孙阳:“行了,我相信你肯定没有做过那些事,我了解你的。”

    猴子点点头:“进去不到一天,就知道自由多重要了。”

    程小雨:“我知道现在说这种话特别不是时候,但我也得说,现在猴子的事情还没有盖棺定论,只是取保候审阶段。说白了要是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还是一样要难逃法律制裁。”

    孙阳:“凭什么,没偷没抢,猴子是冤枉的。”

    孙阳明显有点生气。

    程小雨:“你理智一点,现在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足够证明猴子在明知强子有偷盗行为的时候,没有加以制止而且也有帮人看风的嫌疑。”

    两人仔细的听着程小雨的说话。

    程小雨:“其次,在明知是赃款的情况下,猴子收了强子的钱来交房租,光这个两个事实把猴子定义成共犯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孙阳:“他是啥样子我了解,他根本就不可能盗窃的。”

    猴子低着头不再说话。

    程小雨:“可是你不是法官呀。”

    孙阳:“小雨,这个时候你怎么还帮着别人说话。”

    程小雨:“我不是帮着谁说话,我只是陈述客观事实,我知道了我不说,到时候让法官跟你说吗?我们先想到最坏的打算,才能真正的做到到时候处事不惊。所有事都应该这样。”

    孙阳也不再说话。

    猴子:“小雨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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